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中央直属投资招标代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