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补充通知(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的*元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2.2.4(5)资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资格”中:“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若有发布的新文件均有效)且预制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或有股权关联【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预制构件生产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得1分”修改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若有发布的新文件均有效)且该供应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或有股权关联【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名单截图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得1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4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