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悦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悦庭项目已由永清县行政审批局、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审批核准准许[****]***号、永发改招标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永清县廊霸路北侧、北关村北侧、临空大道西侧,四至范围:东侧为临空大道,南侧、西侧、北侧均为规划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687.37平方米(折合约50.53亩),总建筑面积69081.90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0948.9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8132.91平方米。主要建设8栋住宅楼(1#-8#,其中1#-4#为地上9层,5#-8#为地上10层)、1栋配套公建(9#,9#为地上2层)、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容纳228户。项目范围内总绿地面积11824.27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15711.79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建设周期:791日历天。
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34454.16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632.45万元,建设工程费32786.71万元,设备购置与安装费103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①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等;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至少完成1项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其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任*职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建筑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投标截止之日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和其评估单位,*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已经完成并审批通过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随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的,上述成果资料的编制单位和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年**月**日8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 或****-*******。**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 **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 **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交易平台不予受理。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方法。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
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远工程咨询(廊坊)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华夏幸福大道(永清县南水北调地表水厂院内)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益昌中路**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