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岗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采用超低能耗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D栋***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电 话:****-*******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岗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采用超低能耗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更正单位为: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单位需以本次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并制作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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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D栋***室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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