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信息化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信息化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信息化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信息化租赁项目。
*、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元。租期*年。最高限价:¥***,***.**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内容:本期升级改造建设以设备更新换代及智能识别技术的使用为主,并以提升安全防控能力为目标,涉及范围包括法院的室外主要出入口、外围通道、停车场、大楼室内公共区域、审判区域、出入口等,着力于完善法院图像信息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交货期:本项目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含)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须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规定;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4年**月**日至***4年**月**日期间(工作日9:**-**:**,**:**-**:**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年或****年度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3:**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9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3:**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9楼*****************开标厅。
**、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
****年**月**日
地址:******.**/a/****.****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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