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明市第*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明市第*医院 | ||
行政区域 | 永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明市第*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燕江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栋*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市第*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由我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明市第*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次招标)(项目编号:********(**)-*****#-2)于***4年9月**日上午**时00分在福建省*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栋*楼进行开标、评标,我司于***4年9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由于标后调查取证,确定*家有效投标人中有*家家投标公司提交了续交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及第***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规定, 将其公司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至此该项目剩余的有效投标家数不足*家,按流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4年9月**日发布的*明市第*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次招标)成交公告无效。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市第*医院
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栋*楼
联系方式:小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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