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项目名称:************警官食堂对外承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临江市解放街4委**组(人民银行住宅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提供警官食堂的早餐、午餐、晚餐。 服务要求和标准:1.供应保障服务。保证*日*餐准时供应,临时性工作加餐能够及时保障。就餐人员的满意程度达到**%以上(中标方在试用期1个月内,需让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以上,如达不到**%以上,需在**日之内整改完毕,如整改仍不达标,中标方需无条件解除合同。 2.食品品种服务。每月限定*次内,面条、饺子、包子。食材、米、面、油、蔬菜、冷冻食品(禁用转基因)。菜品不少于,早餐两个热菜、*个凉菜、主食*种;午餐*个热菜、*个凉菜、半荤不少于**%,主食不少于*种。 3、餐具保障服务。严格落实餐具除菌消毒制度,及时清理残缺、破损和受污染的餐具,消毒检测检验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食品安全卫生率达到**%。 4、就餐环境服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时刻保持操作间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厨房油烟、垃圾和杂物。每周组织1次大扫除,保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5、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保证每餐品种留样 **小时;确保食品、物品日常有检查,出入库有验收登记、有监督;落实个人卫生制度,保持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工作,保持相关设施、设备良好,做到就餐区域“*无”。健康制度,始终保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 6.中标人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发生责任事故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7.未尽事宜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服务时间: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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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卜凡文 汪建英 郑培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锦江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楼(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警官食堂对外承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警官食堂对外承包) ,属于(餐饮业); 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 ,属于(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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